关于华能湖南让家溪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11:11 【字体: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华能湖南让家溪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湘发改能源2022997

华能沅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怀化市发展改革委和公司分别报来关于核准华能湖南让家溪风电场项目的请示》怀发改〔202298号)《关于核准华能湖南让家溪风电场项目的请示》(华能湖南沅陵202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按照《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等文件,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二、核准条件

我委以《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湘发改函〔202252号),同意该项目纳入全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2200093),符合核准条件。

三、核准内容

1、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同意建设华能湖南让家溪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为:2207-431222-04-01-349577),项目单位为:华能沅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为怀化市沅陵县凉水井镇、马底驿乡。

3、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

4、项目总投资为7.65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5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我委的监督检查。

6、如需对该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7、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依法合规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湘发改函〔202252号文件要求按时并网,我委将依照相关文件开展监管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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