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准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
项目的批复
湘发改许〔2023〕98号
湘投能源(江华)有限公司: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你公司分别报来《关于核准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请示》(永发改〔2023〕248号)、《关于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请示》(湘投能源(江华)函〔202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第二条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已纳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2300070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意见》(湘水函〔2023〕374号)、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备案意见》,符合核准条件。
三、核准内容
1、为提升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能力,促进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同意建设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代码为:2302-430000-04-01-846910),项目单位为:湘投能源(江华)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为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电站新建4台单机额定容量35万千瓦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140万千瓦。主要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等建筑物组成。
4、以湖南省人民政府禁建通告发布时间2023年为规划设计基准年,根据枢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划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至规划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为382人,搬迁安置人口为184人。
5、项目总投资为89.64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6、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金额标准以上的应当委托公开招标。
7、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8、请你公司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9、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依法合规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10、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