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准沅陵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试点项目的批复
湘发改许〔2025〕133号
沅陵五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怀化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核准沅陵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的请示》(怀发改〔2025〕117号),沅陵五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核准沅陵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以上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八条、《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和第二十一条、《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第二条、《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7〕1129号)等规定,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我委以《关于同意沅陵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复函》《关于同意开展沅陵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建设方案的复函》《关于同意调整沅陵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选址的复函》,同意在沅陵县北溶乡三八村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建设。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12222025XS0013S00号),符合核准条件。
三、核准内容
1、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同意建设沅陵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项目代码:2509-430000-04-01-342281),项目单位为沅陵五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沅陵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建设地点为怀化市沅陵县,装机容量20MW,总投资1.11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4、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暂停项目实施,我委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5、请你公司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6、请你公司根据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包含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建手续,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
7、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