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呈报S231安乡黄山头至出口洲(黄山头至夹夹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常发改〔2016〕390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2016〕688号、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预审字〔2017〕47号、省住建厅建规〔选〕字第4300002017000019号、省水运管理局湘水运航道〔2016〕125号、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交院咨询字〔2016〕141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公路路网结构,改善安乡县交通运输条件,加快普通省道出省公路建设,推动当地资源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省道安乡黄山头至出口洲公路(黄山头至夹夹段)工程。
二、本项目起于安乡县黄山头镇(湘鄂界),与湖北省S226线相接,经黄山头镇区、虎啸岗南侧后折向西,经谢家院子,在白湖岗新建马坡湖大桥跨越松滋河东支,再经焦圻镇后折向南,在双合村处与G353线相交,然后完全利用G353线1.81公里,止于安福乡夹夹,顺接夹夹至出口洲公路。路线全长22.87公里,扣除完全利用段1.81公里,实际建设里程21.06公里。
三、同意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起点至虎啸岗段1.08公里路基宽度12米,虎啸岗至终点段19.98公里(不含利用段)路基宽度8.5米,新建马坡湖大桥桥宽10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本项目由安乡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73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国省补助资金外,其余全部由常德市和安乡县筹措解决。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在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结合路网规划以及沿线城乡规划,深化局部路线方案、桥梁建设方案比选,并进一步优化设计,以节省投资。
(二)切实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三)加强环境保护,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四)加强防洪论证,项目开工前依法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跨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文件。
八、请督促项目法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特此批复。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