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耒阳市竹市至哲桥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5月25日 00:00 【字体:

 

 

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审批耒阳市竹市至哲桥公路工程修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耒发改〔201716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20171号、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预审字〔201733号、省住建厅建规〔选〕字第〔201231号、建规〔选〕字第4300002017000058号、省航务局湘航务航道字〔201235号、湖南天智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湘交咨询字〔2016072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鉴于该项目路线方案、技术标准和投资估算等发生较大变化,根据《湖南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发〔201549号)文件精神,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公路路网结构,改善耒阳市交通运输条件,缓解过境交通压力,推动区域煤炭等资源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耒阳市竹市至哲桥公路。

二、本项目起于竹市双家冲,与原S320线(现G356线)相接,经涨角岭、大市循环产业园边缘、邓公庙、长塘,于长洲雷家跨越耒水,再经谭湾、才冲、畔冲,止于哲桥,与G107线耒阳市绕城公路相接。线路全长23.16公里。

三、同意本项目起点至长塘段11.18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5米;长塘至终点段11.98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新建长洲耒水大桥,按满足Ⅳ级航道通航要求建设,桥长766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本项目由耒阳市畅安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581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省定额补助5826万元,其余资金全部由衡阳市和耒阳市筹措解决。

同意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为长塘至终点段11.98公里,投资估算19595万元;二期工程为起点至长塘段11.18公里,投资估算36219万元。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在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结合路网规划以及沿线城乡规划,深化局部路线方案比选,并进一步优化设计,以节省投资。

(二)切实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三)加强环境保护,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四)加强防洪论证,涉河工程开工前依法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跨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文件。

八、请督促项目法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九、湘发改委基础〔2012788号文件随文废止。

特此批复。

 

20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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