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变更冷水滩珊瑚至东安井头圩公路项目法人的请示》(永发改〔2017〕198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永州市有关决策和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同意变更冷水滩珊瑚至东安井头圩公路工程项目法人。变更后的法人为:永州永东一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请你们督促新的项目法人切实落实资金来源,做好工程的后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本项目其余事项仍按湘发改基础〔2014〕1135号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2017年6月29日
关于同意变更冷水滩珊瑚至东安井头圩公路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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