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关于审批官庄至新化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湘交函〔2017〕433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官庄至新化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交规划函〔2017〕500号)、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预审字〔2017〕77号、省住建厅建规〔选〕字第4300002017000006号、省发改委湘发改环资〔2017〕333号、省水运管理局湘水运航道〔2017〕46号、〔2017〕47号等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和湖南省高速公路网络,建设南北向国家公路运输大通道,进一步改善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运输条件,构建湖南省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促进区域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G59官庄至新化公路。
二、本项目路线起于沅陵县官庄镇沐濯铺,接已建的G56常德至吉首高速公路,并顺接拟建的G59张家界至官庄高速公路,经西安、双桥、柘溪、南金、古楼、平口,止于新化县琅塘镇水口坑,接已建的新化至溆浦高速公路和在建的龙塘至琅塘高速公路,全长约80.1公里。同步建设西安互通连接线约3.4公里,南金互通(古楼)连接线约11公里。
全线设置官庄(枢纽)、西安、双桥(枢纽)、安化西、南金、新安、琅塘(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三、本项目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安化段约28.2公里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安化至终点段约51.9公里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均为8.5米。本项目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本项目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5.71亿元(其中静态投资126.42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4.46亿元,占总投资的25.4%,由申请交通运输部安排车购税专项建设资金解决;其余资金101.25亿元,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筹措解决。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可以采取自行招标。
七、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及采空区等调查,结合区域路网规划以及沿线城乡规划,深化局部路段路线方案和互通立交布设方案优化比选,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同时,进一步做好桥梁、隧道的桥址、隧址及桥型、隧道方案等比选论证,控制工程风险。
(二)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少占耕地。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八、请你厅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并加强行业管理与指导。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把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督促项目法人与当地政府紧密配合,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做好社会稳定风险排查控制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批复。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