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537蓝山祠堂圩至岭脚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0:00 【字体: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审批G537蓝山祠堂圩至岭脚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蓝发改投〔201777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2016621号、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预审字〔2017146号、省住建厅建规〔选〕字第4300002017000074号、湖南天智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湘交咨询字〔2016067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公路路网结构,改善蓝山县交通运输条件,提高国道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推动沿线资源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G537蓝山祠堂圩至岭脚公路。

二、本项目起于蓝山县与宁远县交界处处祠堂圩乡毛铺山,顺接G537宁远段,往南经总市、大坪、竹管寺西、蓝水加油站,止于蓝山县岭脚村。路线全长26.72公里。

三、同意本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本项目由蓝山县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423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国省补助资金外,其余全部由永州市和蓝山县筹措解决。

鉴于该项目工程量较大,同意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起点至总市段12.9公里,投资估算34044万元;二期工程为总市至终点段13.82公里,投资估算40192万元。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在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结合路网规划以及沿线城乡规划,深化路线方案比选,并进一步优化设计,控制工程风险、节省工程投资。

(二)切实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三)加强环境保护,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八、请督促项目法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特此批复。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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