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核准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煤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长发改报〔2017〕112号)等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文件第三条,以及《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第三条,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于内河水运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区域有关规划,符合《长沙港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属于改扩建工程,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望国用2012第258号),无新增用地。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煤炭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行业意见的函》(湘交函〔2017〕824号)。
三、核准内容
1、为有效利用湘江优良的航运条件,完善长沙港铜官港区功能布局,增强煤炭水路运输能力,确保华电长沙电厂燃煤供应,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同意建设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煤码头改扩建工程。
项目单位为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湘江右岸,属于长沙港铜官港区铜官作业区,上游为湖南泽禹建材仓储工业物流码头。
3、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改建既有的1个2000吨级煤炭泊位(1#泊位),新建1个2000吨级煤炭泊位(2#泊位),两个泊位水工结构及工艺设备均兼顾3000吨级船舶,同时建设相应的附属配套设施。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煤炭200万吨。码头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改建1#泊位趸船向下游移动59米,在上游顺岸新建2#泊位(趸船)。两个泊位总长220米。每艘趸船上布置2台带煤炭专用抓斗的浮吊进行卸船作业。趸船通过钢引桥廊道中的皮带机与转运站连接进行运转。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53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5、招投标。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6、本项目要采取切实措施保护生态和环境,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要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并加强防洪、通航等方面的工作。切实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7、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8、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建手续。
9、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