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发改基础〔2018〕811号
邵阳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隆回县丁山经西洋江至洞口县城公路项目分期实施的请示》(邵市发改〔2018〕339号)文件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隆回县丁山经西洋江至洞口县城公路项目分期实施意见的函》(湘交函〔2018〕551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隆回县丁山经西洋江至洞口县城公路工程由我委以湘发改基础〔2016〕493号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鉴于本项目建设工程量较大,且路线涉及隆回县、洞口县两个县级行政区域,为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同意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为隆回县段19.06公里,投资估算15675万元;二期工程为洞口县段39.67公里,投资估算37054万元。
本项目其余事项仍按湘发改基础〔2016〕493号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