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准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
江华县稀土矿开采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湘发改工〔2020〕108号
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江华县稀土矿开采工程建设项目予以核准的请示》(五矿稀土江华【2020】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湘政发[2017]21号)第五条规定,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根据发展需要,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拟投资江华县稀土矿开采工程建设。业主方提供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1900001号)、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0002010115120085243),委托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申请报告,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及矿山建设项目的批复》。省自然资源厅出具了《关于江华县稀土矿开采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复函》,该矿符合我省矿山开发政策。省工信厅出具了《关于江华县稀土矿开采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复函》,该项目符合我省稀土行业发展规划。
三、核准内容
1、为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同意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建设江华县稀土矿开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0-431129-09-02-003923。
2、项目建设地点: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
3、项目建设按照项目申请报告以及自然资源、建设、生态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部门审核的建设方案进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离子吸附型稀土开采的原地侵矿工程、母液处理车间和氨氮处理站,开采稀土氧化物(REO)总量应在当年度自然资源部门和工信部门下达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4、项目总投资29885.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382.64万元(含工程费用8488.51和预备费894.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003.3万元(包括土地使用费2757万元、采矿权费用13300.53万元、其他费用2945.7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0万元。项目建设投资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5、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大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7、请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依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节能、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8、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要求,请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度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9、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