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准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扩能开采项目(康家湾矿技术升级改造工程)的批复
湘发改工〔2020〕941号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的《关于核准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扩能开采项目(康家湾矿技术升级改造工程)的请示》(衡发改〔2020〕20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文件第五条,以及《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第五条,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根据发展需要,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建设铅锌矿扩能开采项目(康家湾矿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单位编制了项目申请报告,提供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2000088号)、《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0002011103220119431)、《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扩能开采项目的复函》、《关于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扩能开采项目(康家湾矿技术升级改造工程)社会稳定性情况说明报告的复函》。
三、核准内容
1、为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同意建设铅锌矿扩能开采项目(康家湾矿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代码为2020-430482-09-02-032033,项目建设单位为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镇。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3500平方米,建成后,矿山采选建设规模由45万吨/年提升至70万吨/年。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按照项目申请报告以及自然资源、建设、生态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部门审核的建设方案进行,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735米箕斗竖井、一条480米北部回风井,并对井下配套工程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异地改建2200吨/天选矿厂及附属辅助设施、总图运输工程、尾矿过滤系统及充填站、选矿废水处理系统、矿井水再生处理系统、公用与辅助设施工程、行政福利设施及环保配套工程等。工作界区即为康家湾铅锌金矿区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其中包括供电、供水、通讯、公路的分界点以内部分。开采矿种及规模以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许可内容为准。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9268.0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7177. 28万元,建设期利息1709. 82万元,流动资金380.93万元。项目建设投资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无其他项目股东等情况。
6、项目建设期。建设期3年(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7、招投标。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8、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9、请项目单位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10、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11、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