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发改基础〔2020〕991号
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关于审批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湘交函〔2020〕582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资金安排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647号)、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2000116号)等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交通量的不断增长,拥堵现象日渐常态化,服务水平明显下降,已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难以满足国家公路运输大通道的功能要求。为完善国家路网,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加快构建国省综合立体交通网,提高益常高速公路服务能力和行车安全,加速形成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
项目代码为:2020-430702-48-01-039422。
二、本项目在现有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走廊带北侧采用修建新线方式实施扩容的建设方案。扩容工程实施后,与原有高速公路共同承担益阳至常德间国家高速公路的功能作用。
三、本项目路线起于益阳市赫山区笔架山枢纽互通,顺接已建的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经百禄桥南、汉寿县城南,止于常德市武陵区芦荻山互通,接G55二广高速(常德东环),并顺接洞庭大道,全长约93.7公里。
全线共设置笔架山(枢纽,二期工程)、兰溪、过鹿坪(与服务区合建)、香铺仑、百禄桥(枢纽)、龙潭桥、汉寿南、新兴、芦荻山(枢纽,改建)等9处互通式立交。并按规范和有关政策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含交警、路政基地等)。
四、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本项目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五、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社会资本方由你厅依法按程序选择,确定社会资本方后抓紧组建项目法人单位(项目公司)。
本项目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收益作为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全部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六、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4.81亿元(其中静态总投资177.4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51.75亿元,占总投资的28%,其中,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25.36亿元作为政府方资本金投入(政府特殊股份),占项目资本金的49%;社会资本方以自有资金出资26.39亿元,占项目资本金的51%。项目资本金之外的其余资金133.06亿元,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24.3亿元作为政府方对项目建设期投资补助,社会资本方负责筹措剩余的108.76亿元。若国家资金不能足额到位,请省交通运输厅在PPP实施方案中提出相应的条款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七、在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结合区域路网规划以及沿线城乡规划,深化局部路段路线方案和互通立交布设方案优化比选,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同时,进一步做好特殊路基设计和桥梁、隧道建设方案的比选论证,控制工程风险。
(二)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少占耕地。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3年(自开工之日起)。
九、请你厅据此抓紧完善PPP实施方案。在确定社会资本方并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后,另行将社会资本方情况、项目法人单位情况及项目招标事项报我委批准。同时,据此抓紧办理报建手续。
十、请你厅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并加强行业管理与指导。督促项目法人单位把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加强与当地政府紧密配合,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十一、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特此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