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联动调整长沙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气
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2024〕903号
长沙市发展改革委,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你市关于《长沙市气价联动调整建议方案》收悉。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相关规定,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联动上调你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联动额度
联动上调居民第一档用气价格,额度为0.16元/立方米,联动上调后的第一、二、三档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分别为2.992元/立方米、3.590元/立方米、4.488元/立方米。
二、调价时间
本次价格调整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三、相关要求
1、要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2、当地政府和城市燃气企业要强化保供稳价责任,优化气源采购价格,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加强供需衔接,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迎峰度冬工作。
3、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行民生用气兜底保障政策,第一档气价仍按照最低价格2.65元/立方米执行;同时每月仍然享受原有的优惠政策。
4、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联动价格,按规定做好购销价格公示公开和终端销售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反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