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制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我省大中专教育收费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我省原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文件于2016年8月制定,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该文件于今年8月到期。为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提升大中专教育收费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在此基础上制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
二、文件的制定经历了哪些过程?
一是召开工作部署动员会。组织14个市州发展改革委、教育(体)局,52所大中专学校召开了全省大中专教育收费工作部署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整合各方力量。二是调研现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为充分掌握全省大中专学历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服务科学决策,在全省开展大中专学历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实地调研,覆盖52所不同办学层级、地域和专业特色的大中专学校。三是开展生均培养成本监审。由省价格成本调查队牵头,抽调市州专业精干力量开展全省大中专学历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监审对象包括22所本科院校、15所高职院校和15所中职院校。历时2个多月,经过资料填报、实地审核、数据审核、汇总分析等程序,核定了我省2018-2020年度公办普通高校生均教育培养成本。
三、目前我省大中专学费标准是否有调整?
根据《价格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等规定,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此次维持我省大中专学费标准不变。我省大中专学费仍按办学层级、专业分类,专业学费类别为六大类,每一大类对应的专业学费标准维持不变。同时,热门专业上浮的专业数、上浮比例等均维持不变。
四、与原文件相比,现行文件的主要修订变化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根据高考综合改革精神,取消了学费标准按照一本、二本、三本制定的分类方式,在维持学费标准稳定的前提下将我省本科院校对应分为一、二、三类,执行不同学费标准。二是全面梳理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中的学费上浮政策,并对不同隶属关系的大中专学校学费上浮程序进行了规范。三是对散见于其他文件的大中专教育收费政策进行了统一整合,包括研究生学费、独立学院学费、学分制学费、中外合作办学、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预科班学生学费、专升本考试费等。四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精简了代收费项目;五是进一步明确了“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原则的内涵;明确了新增专业、边缘专业执行学费标准的认定问题。
五、规范大中专教育收费行为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大中专学校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的原则,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校不得自立项目收费、不得提高标准收费、不得扩大范围收费,不得违规使用票据收费。各普通大中专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湘发改价费〔2019〕97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