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试行分时电价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也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要求各地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充电桩低谷时段充电。居民充电桩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是我省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居民充电桩用户错峰用电,可以有效为电力供应削峰填谷。我委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试行分时电价的通知》。
一、主要背景
1、全省居民充电桩用户激增。近年来居民充电桩大幅增长,全省居民充电桩已有12.8万个。截至2022年底,全省抄表到户的用户总数达到了8万户。今年1-5月,全省又新增抄表到户的用户3.4万户,用户增长规模呈井喷态势,全省抄表到户的居民充电桩负荷总量已超过了115万千瓦。
2、工商业充电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转移负荷效果较好。《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848号)规定,全省工商业充电桩已实行了分时电价政策。2023年5月,工商业充电桩的最大用电负荷出现在凌晨12点的谷时时段,为82万千瓦。晚高峰时段的平均负荷为10万千瓦,分时转移负荷约72万千瓦。
3、国内许多省份的居民充电桩用户已经开始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目前,全国已有上海等16个省市出台了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江西省今年4月针对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单独出台了分时电价,由居民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二、主要内容
一是适用的范围。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非经营性质),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试行分时电价政策。是否执行分时电价,由居民用户自行选择,选定后一年不得变更,选择次月生效。目前受计量设施的限制,转供电用户还不能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二是时段划分。与我省其他分时电价时段保持一致,全年峰谷时段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个小时。其中,高峰11:00—14:00、18:00—23:00;平段7:00—11:00、14:00—18:00;低谷23:00—次日7:00。但居民充电桩用户不执行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
三是拟执行电价标准。平段电价0.604元/千瓦时;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0.1元,标准为0.504元/千瓦时;高峰电价在平段电量基础上上浮0.1元,标准为 0.704元/千瓦时。
四是不增加用户计量装置费用。安装独立计量装置时,计量装置费由供电公司承担,红线内线路管道改造费由用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