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也是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湖南省以问题为靶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一、政策背景
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里重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全国两会期间,总书记深刻指出,“有所为”,就要在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上下功夫。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优化营商环境、破解发展瓶颈提供了根本遵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2月24日以“新春第一会”高规格召开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暨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大会。会议强调,要以问题为靶心开展好企业服务年行动,重点解决惠企政策获得感不强等八类问题;要凝聚最大共识、激发最大动能、打造最佳环境、汇聚最大合力。制定出台《若干举措》,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的具体行动,有利于进一步破除我省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及亮点
《若干举措》共8个方面23条,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是着力解决惠企政策获得感不强的问题。《若干举措》以数字化改革为支撑,构建全链条政策服务体系。政策供给端,依托“政企通”建立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同步推送至“湘易办”实现“一端获取”;开发“政策计算器”,整合企业多维数据构建精准画像,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上线“产业链政策地图”,实现上下游企业政策适配可视化呈现。政策兑现端,建设“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专区”,建立政策兑现超时预警督办机制,推行政策兑现“容缺受理+后置补正”模式,确保政策红利快速直达企业。
二是着力解决拖欠民企账款的问题。《若干举措》构建“清存量、防新增、强监管”三重防线。存量清欠上,聚焦重点领域及国有平台公司,建立清偿台账,实行“省级挂牌督办、市县分级包干”机制,明确限期清零;创新资金筹措方式,通过专项债券、存量资产盘活、债务置换等多元渠道破解拖欠难题;将清欠成效与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直接挂钩。源头防控上,建立账款支付临期、逾期、政务失信三级预警督办机制;推动行业协会等定期披露企业账期信息;对漏报瞒报、新增拖欠行为追责问责。强化监督上,建设“政府合同库”,全量归集政府投资、招商引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产业扶持等各类政府合同;对政府负有给付义务的合同实施全生命周期智慧监管。
三是着力解决资源要素使用成本较高的问题。《若干举措》围绕能源、土地、金融、物流等核心要素,推出系列降本增效举措。用能方面,降低工商业用户电价3—5分钱每千瓦时,每年降低全省企业用能成本30—50亿元;推动省内高速公路充电服务费下降0.1元每千瓦时,每年减少用户支出2000万元。用地方面,全面实施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融资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民营经济相关业务绩效考核权重;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投资基金统筹管理机制,优化投资决策与投放;推行重点企业“金融特派员”制度。物流方面,培育铁水联运精品线路,扩大“一单制”“一箱制”试点;大力发展智慧物流,搭建全省物流信息平台,推行物流运价公开透明机制。
四是着力解决中介服务不规范的问题。《若干举措》从源头治理、过程监管、专项整治三个层面系统规范中介服务。源头治理方面,全面梳理中介服务事项,依托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统一公示、动态更新;简化中介服务报告编制,突出必要信息和核心数据,切实为企业减负。跟踪管理方面,推行中介服务“好差评”制度,将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与机构入驻资格、业务承接挂钩;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建立中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库。专项整治方面,聚焦高频重点领域,分类开展中介服务乱象专项整治,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
五是着力解决涉企执法检查突出问题。《若干举措》以法治化、智能化手段推动监管体系优化升级,实现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深化“扫码入企、联码督查”,实现公安、税务等部门全接入,要求所有入企检查、调研、服务行为均需扫码登记,企业可核验资质权限并一键反馈异议,并建立企业“拒绝未扫码检查”保护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数据库与执法案例库,通过案例公开、大数据比较、社会监督,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健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低风险、信用好的企业推行“无感监测”“无事不扰”,扩大轻微违法免罚轻罚等柔性执法适用范围,推广“观察期”制度,让监管更有温度。
六是着力解决妨碍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问题。《若干举措》聚焦公平竞争核心,完善全周期保障体系。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定期发布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持续优化“机器管招投标”,建立全链条、穿透式数智化监管体系。推动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主动开放应用场景,建立面向民营企业常态化开放机制。强化权益保护,建立恶意举报异常名录库,依法打击恶意索赔、敲诈勒索、缠诉闹访等违法行为。重拳整治平台经济乱象,重点规制各类垄断行为。
七是着力解决民营企业“投诉无门”的问题。《若干举措》进一步优化诉求办理全链条闭环管理和服务体系,让企业诉求有人管、有人办。由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统一归口受理涉企诉求,迭代升级省营商环境诉求办理平台;创新建立“法治会诊”机制,对疑难问题组织政法、纪检、审计等多部门及专家联合研判。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服务对接机制,提供送法进企、法治体检、纠纷调解等服务;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培育,建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专家库,为出海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八是着力解决政商关系“亲清”不分的问题。《若干举措》紧扣政商交往突出问题,聚焦企业需求和干部顾虑,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既破解干部“不敢为”顾虑,又划定“不能为”红线。选取不同类型民营企业设立营商环境亲清监测点,动态收集企业意见建议,为政策优化提供第一手资料。落实 “三个区分开来”,对推动企业发展中的无意过失审慎认定责任,为敢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