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5号)、《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及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521号)精神,拟对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郴州惠尔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调整,经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拟确定“湖南金六谷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作为调整资金承接备选项目,并按程序报国家审批。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8日—2月10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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