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总结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19年02月13日 15:48 【字体:

2018年,我委积极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纲要》)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对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系统普法、严格执法、尊法守法。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纲要》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现将我委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情况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

委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湖南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印发了《湖南省发改委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制度。一是加强统筹部署。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抓推进,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部署,严格按照《纲要》相关要求,结合发改委实际,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提出了工作措施。同时由法规处牵头,加强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任务落实情况的具体调度督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量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了法治队伍建设力度,结合发改委法制工作客观需要,健全了法制工作队伍(法规处共6人,其中4人具有律师或司法职业资格)。加强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增强了法制机构的专业力量,提升了法制队伍人员素质。

(二)把握工作重点,做好立法和法规协调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相关立法项目进程,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工作开展奠定法制基础。一是推进立法工作。立法是立委之本,是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立法计划的完成情况是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018我委牵头完成的立法计划项目共6个(出台项目3个,调研论证项目3个),为历史之最。年初牵头起草了年度立法工作方案,落实了立法专项工作经费,将每个立法项目落实到专人联系,实行按月调度协调推进。在立法过程中,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建立健全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协调修改、审议审查等机制。实行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科学立法,多次召开立法论证会、专家论证会,将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圆满完成立法任务。《南山国家公园条例》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预计上半年将出台;《湖南省洞庭湖条例》已增补为2018年出台项目,正配合省司法厅进行省内外调研和审查修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于20181212日经省司法厅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已呈报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审议;《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已完成调研论证和起草。我委的立法工作在2017年度省政府立法工作的通报中点名表彰。二是切实做好各项立法协调工作。按照立法协调工作制度,牵头协调各处室做好国家发改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转来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办理工作,所有来文均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对我委起草的78件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对我委27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破除制约改革措施落地实施的制度性障碍。

(三)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依法行政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来管人、管财、管事,让行政行为在制度框架下运行,确保各项职责履行的规范化、程序化、合法化。一是着力规范权力运行。编制政务服务清单,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在前期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对全委的行政审批和各类办事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省发改委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68项(涉及70个子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公共服务8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所有事项的流程、要素、时限和格式均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及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实现了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录之外无审批。二是着力提高法律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了法律审查面,健全了法律顾问机制,加强了对机关工作的参与程度。按要求做到信息公开、信访投诉、合同签订等需有法规部门把关的事项,全部由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进一步规范我委行政行为。落实了法规部门参加主任办公会制度,全年共参加研究审议相关议题129次,为规范我委行政行为奠定了基础。四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和普法工作。组织我委225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掀起学法用法普法热潮。举办宪法专题讲座,切实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开展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活动,胡伟林主任做客红网演播室与广大网友探讨法治建设问题。起草我委七五普法中期自查评估报告,向省政府报送我委2015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情况。2018“12.4国家宪法日,我委获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评选的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考评优秀单位奖。五是加强信用信息建设。牵头建立湖南省信用信息平台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平台。开通运行了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湖南网站,基本实现了政府、企业、个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五类主体信用信息的全覆盖。同时,平台已与14个市州、48个省直部门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成为全省行政执法奖惩信息共享的总窗口。截止2018年底,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累计已归集各类信用信息7197万条。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息量持续稳定增加,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开展了多领域的失信治理工作,政府失信治理工作整改率98.9%,涉金融专项治理完成率100%,电子商务领域失信治理工作全面铺开。先后出台《湖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意见(暂行)》、《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逐步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动机制,真正发挥社会信用强大的事中事后监管功能。

(四)认真抓好“放管服”,推进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

根据中央和省确定的放管服改革任务要求,积极推动简政放权、权责清单管理、优化政务服务等工作开展。一是精心组织,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组织召开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电视电话会议。二是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聚焦五个为,目标六个一,提出33项具体落实举措,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路线图时间表。三是按照国办要求,两次上报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效果。

(五)主动应对矛盾,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履责,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一是高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起,针对审理中发现的格式不规范、法律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及时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被申请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对于申请人不服长沙市发改委房价调控行为等敏感案件,多次与长沙市中院、天心区法院进行沟通,据理力争,最终获得法院支持。二是有效化解诉讼风险。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起,协助各处室出庭应诉8次,无一败诉。为规范全系统信息公开答复行为,降低诉讼风险,转发《国家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法律指引》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供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在工作中参考。积极落实《行政诉讼法》和最高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相关要求,有1起案件由委领导出庭应诉,获得法院肯定。三是加强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我委作为复议机关在案件审结后均及时整理案卷归档,将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文书制作和立卷归档的有效手段,我委报送的行政复议案卷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全国优秀行政复议案卷,其中我委对重大复杂的案件采取处室联办、实地调查和集体讨论机制作为典型经验。针对2018年复议诉讼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我委又积极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加强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加强了法规部门与相关处室单位的沟通衔接,细化了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全省政府立法工作培训和法治政府建设实务论坛,进一步提升干部法律意识,增加干部法律知识,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二、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19是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推动发展改革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学习。一是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组织全委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二是抓好修订后新宪法学习宣传。积极组织参加省委省政府组织的“12.4”宪法活动,通过举办宪法宣誓仪式、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全委干部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三是抓好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全委干部学习新党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四是抓好新出台的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湖南省省重点项目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业务方面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履行发展改革职责。

(二)抓好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一是根据机构改革精神和我委职能变化情况,重新逐条梳理我委权力和责任事项,及时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修订。二是建立完善全委规范性文件库,实现实时动态更新。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培训。适时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招标投标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行政复议法》等专题培训等活动,提高全系统法治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抓好立法工作任务完成。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合理安排和有效利用立法资源,确保《洞庭湖条例》等如期出台。启动《湖南省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立法论证工作,结合国家《招标投标法》修订开展《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前期立法调研活动,实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等立法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抓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办案水平提升。探索实行听证审理、质证、实地调查等新办案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透明度和办案水平。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标准。重点针对我委行政诉讼案件的新特点,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应诉工作水平。

(五)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督导。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督导机制,将省法治办下达的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加强日常考核督导,定期开展评价通报,确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通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全面了解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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