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夏季公共建筑室内温控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发改委、机关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等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的监督执法,根据《湖南省2016年节能监察计划》(湘发改节能〔2016115号),我们将组织对省内部分商场、宾馆和公共机构,进行夏季室内温度控制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对象

  省内所有大中型商场、宾馆、超市和公共机构等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具体名单以检查当天随机选取为准。

  三、方式和内容

  1检查由省发改委、省机关事务局联合牵头并组织实施,相关市州发改和机关事务等部门协调配合。

  2、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现场通报室温检测结果并告知被检查单位。

  3、检查主要依据相关标准现场检测室内温度,检查温度测量设备及温控装置的可靠性、准确度和运行情况,并查阅相关管理制度和资料。

  四、要 

  1、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温度实测工作,提前准备空调系统节能运行管理制度以及其它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管理资料。

  2、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建设及相关计量设备,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各项工作,遵守夏季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6摄氏度的规定。

  3被检查单位不按照规定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我们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并给予公开通报。

   人:王勇

  联系电话:0731-89665075/15074876207

  电子邮箱:hnsjn@qq.com

  附件: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检查情况登记表

  201682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检查情况登记表.doc

关于开展2016年夏季公共建筑室内温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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