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招标投标法的修订,国家已取消“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委即日起不再办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相关业务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2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2号)
687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