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发改法规〔2016〕1078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省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发改法规[2016]216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普法暨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
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普法暨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省发改委分管法规的委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新闻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法规处,由法规处承担办公室工作。
三、有关工作分工
根据以往工作惯例,法规处负责组织发展改革(物价)系统普法工作,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我委机关普法工作。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