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
湘发改价费〔2018〕628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血液辐照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南省血液中心:
你中心《关于请求同意开展血液辐照项目并制定相关收费标准的请示》(湘血液〔2018〕1号)收悉。经项目论证和成本测算,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的辐照血液价格在普通血液供应价格的基础上加收辐照费用,辐照收费标准为80元/袋。
二、提供血液辐照服务应根据医疗机构临床需要进行,不得强行辐照、强制供应。
三、本批复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期满重新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