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严格实施电子监察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9月19日 00:00 【字体:

我市严格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规则(试行)》,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政务服务环境不断得到优化。除按照规定可不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事项外,上半年,我市对全市65家单位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进行了严格的电子监察,全市共受理办件40169件,办结39586件,共产生红黄牌共136张,其中黄牌125张,红牌11张。其中,市直单位共受理办件13320件,办结12959件,产生黄牌6张,红牌7张。市优化办要求产生红黄牌的相关单位对出具调查报告,产生红牌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

在接入电子监察系统的市直65家单位中,仅有一半有数据,其中食药监、工商、运管、卫计、公积金等单位数据量较大。除去因机构改革合并单位没有数据的情况外,近20家单位没有数据。县市区均已产生数据。没有数据的单位存在以下情况:有数据未录入系统,属应该进入而未进入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的情况;因保密原因确实不能进入系统公开;确实没有数据。下一步,我市将以七月底召开的政务服务座谈会为契机,督促相关部门按要求履职,并严格按照《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重点做好三件事。一是加大对红牌直接责任人的问责。在红黄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出现黄牌的,由相关单位监察机构进行核查处理;出现红牌的,相关单位应该向市优化办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加强政务服务回访工作。各窗口单位务必安排专人开展回访工作,了解行政相对人对办件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未开展回访的单位将予以绩效扣分。三是开展政务服务督查。市优化办将联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无数据的相关单位开展一次督查,通过查找年度发文登记资料,确认该单位是否确实没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发现违规未纳入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将严格追责并予绩效扣分。


娄底市严格实施电子监察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6856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