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7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对生猪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今年,国务院针对生猪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下发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对产过1胎的能繁母猪每头补助100元。农业部、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制定了《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了能繁母猪每头补助的100元由国家补贴60元、省财政补贴20元、县财政补贴20元。省财政厅和省畜牧水产局制定了 《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各地县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于8月中旬入村入户对产过一胎的经产母猪进行登记造册,8月底已上报到国家农业部和财政部。目前,国家补助的60元已经下发到各县财政,只等省级财政配套的20元和县级财政配套的20元到位后即可补给养殖者手中。
二、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畜牧产业发展,出台了发展畜牧产业的一系列措施,但是国家政策的出台都是以扶优扶强、保障供给为主要制定依据,其主要宗旨保障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具体扶持范围就是“肉、蛋、奶”。由于我省生猪产业在全国占有优势地位,生猪生产比重大,地位高,所以落实到我省的绝大部分是扶持生猪产业发展的补助资金,涉及到家禽的只有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中对部分种鸡场进行扶持,扶持标准是年存笼种鸡3万羽以上、年孵化鸡苗400万羽以上、并经省畜牧水产局审核验收合格后发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或是通过农业部专家组审核验收合格并颁发牌照的国家级蛋肉鸡标准化示范场,可以申请“菜蓝子”产品生产项目。但是国家级示范场对养殖场的选址布局、基础设施、防疫条件、种禽质量、饲养管理、粪污处理等要求很高,因此我省目前只有不到10个鸡场被列入国家级示范场。除以上列举的政策外,国家没有其他相关对家禽生产进行扶持的政策。
三、 关于贷款问题,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8]9号文件明确了要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要求各级政府及银信部门运用贴息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发展生猪产业的贷款。金融部门要改善服务,探索创新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手段,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加大对专业合作社、养猪户和加工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规模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和养殖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您想贷款在农村发展养殖业,带动农民致富的想法很好,建议您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咨询贷款办理具体事项、额度及贷款要求。
四、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生猪产业发展。2007年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出台了发展生猪产业多项措施,这些扶持政策主要包括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标准化改造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生猪良种补贴等。其宗旨是推进生猪生产方式转变,促进生猪产业提质升级,大力发展健康规模养殖,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生猪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市场供应不出问题。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标准化改造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扶持均主要用于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扶持的基本条件是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存栏能繁母猪30头以上,实行自繁自养,具备动物防疫合格证以及基本的粪污处理设施。
五、 2011年良种补贴标准是:早、中、晚每亩补贴15元;玉米、小麦、油菜每亩补贴10元。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直补和综全补贴由财政部门负责;五保户、低保户年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针对哪种补贴请与相关部门咨询。
由于每个县获得的国家扶持政策不尽相同,并且所有相关政策的执行都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您想具体了解国家涉农政策内容以及申请国家政策扶持,请向农业、畜牧水产等主管部门垂询。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