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省预算内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7 00:00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7年省预算内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提高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水平,夯实足球人才根基,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987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六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要求,2017年省预算内设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建设专项”。按照《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必要性 

  据调查,目前我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足球场地的数量和质量在全国均处于相对落后地位,足球场地数量不足、球场质地偏低问题突出。为探索校园足球工作路径、积累发展经验,2015-2016年,国家认定了我省609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和6个省级试点县(区)。实施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建设专项,推进足球特色学校特别是试点县(区)特色学校足球场地建设,既是落实国家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战略任务的需要,也是拉长我省校园足球场地建设短板、夯实我省校园足球发展基础的现实需要。 

  二、实施目标及任务 

  1、总体目标:计划用3年时间,重点对现有的8个国家级和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以及非试点县特色学校的部分足球场地进行提质改造,使之拥有较好条件的足球场地,并达到特色学校标准。 

  2、年度任务:2017年,重点支持8片11人制标准场地和14片7人制场地的提质改造。 

  三、实施原则 

  1、申报项目必须在已经认定的609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里遴选; 

  2、申报学校应选择在校学生人数多、校园足球工作绩效考核良好等级以上的学校;  

  3、项目学校无标准足球场地,且现有一片可改造为11人制或7人制标准的沙土足球场地; 

  4、申报项目必须完成立项审批,具备年内开工条件,并承诺于2017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四、实施范围及标准 

  1、实施范围:2个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分别申报1个11人制足球场地和1个7人制足球场地项目;6个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各申报1个11人制足球场地项目; 6个无试点县(区)市州各申报2个7人制足球场地项目。 

  2、建设标准:标准足球场即11人足球场,比赛场地长90-120米,宽45-90 米,宜按105米X68 米设置。7人制足球场比赛场地长65-68米,宽45-48米。均应提供较比赛场地更大的草坪延展区,周围区域范围应满足安全缓冲的和竞赛工作的需要。 

  3、建设内容:铺设人造草坪,配置足球场地必要设施,有条件的学校可统筹考虑具备田径跑道、简易看台的多功能运动场。 

  4、补助标准:2017年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11人制足球场每个补助不超过200 万元,7人制足球场每个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五、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1)市州发改部门的申请文件;(2)项目立项审批文件;(3)项目学校现有场地(附照片)、在校生人数和校园足球工作绩效考核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4)县(区)发改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和开工、竣工时间承诺函。 

  2、其它要求:(1)发改部门商教育部门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2)申报项目必须同步纳入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3)请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向省发改委申报。 

  六、安排程序 

  严格落实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投资[2015]317号)规定,对本专项组织公开申报、公开筛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补助资金,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七、项目监管 

  项目资金下达后,项目单位应按申报内容及规模认真实施,接受我委检查稽察及财政、审计监督,按要求定期向我委报告项目建设进展。 

  附件: 2017年省预算内“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建设专项”投资项目建议方案表 




2017年省预算内“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建设专项”投资项目建议方案表

关于印发《2017年省预算内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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