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9年3月11日—13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联系电话:0731—89991526
传 真:0731—89990804
电子邮箱:hnfgwdqc@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省发改委地区处(邮编410004)
附件:湖南省2019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拟安排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名单(第二批)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