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6-30 00:00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精神,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现将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6年6月30日—7月4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资环处 

  联 系 人:彭  博 

  联系电话:0731-89990914、0731-89991084(传真) 

  邮    箱:hnfgwhzc@126.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省发改委资环处(邮编 410004)  

  附件: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 




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

关于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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