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田县大桥边水电站等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17 00:00

  新田县大桥边水电站作为2018年中央预算内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由于开发权限不明确、前期工作不到位、实施主体不明等问题,迟迟不能开工,不能及时兑现扶贫收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及省预算内基建投资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521号)要求,拟予以调整。在市州申报基础上并结合现场复核,经与省水利厅研究,制定了2018年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调整方案,并经1212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制度有关规定,现将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81217 - 19)。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农经处  

  传真: 0731-89991585  

  邮箱:hnfgwnjc@126.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路8号省发改委农经处(邮编 410004)  

  附表:新田县大桥边水电站等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调整表 



关于调整新田县大桥边水电站等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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