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三季度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拟奖补面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10-21 00:00

  根据省政府决定,为进一步加快推进“135”工程,拟逐季对开工建设的标准厂房面积按实际开工量进行以奖代补。筛选原则:一是严格补助范围。认真执行省政府确定“一县一园”的总体要求,申报奖补项目必须在原先划定的1-2平方公里创新创业园内,不得虚报、多报、重报,不得突破蓝线图划定的范围。二是严格资料把关。要求各市州政府出具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其中,对新开项目要求提供施工证明材料;对竣工项目要求提供竣工验收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对主体工程基本建成,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项目,要求当地政府出具承诺函。三是严格先建先补。坚持不搞平均主义,先建先补、多建多得。

  根据筛选原则和各市州申报文件以及真实性承诺等资料,我委与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等单位进行共同会审,提出了2016年三季度“135”工程拟奖补面积(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25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135工程联席办反映,并提供相关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附件:2016年三季度“135”工程拟奖补面积表 

  联系人:郑伟;电话:0731-89990791。 




2016年三季度“135”工程拟奖补面积表

关于2016年三季度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拟奖补面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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