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申报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8-01 00:00
     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17]1201号)精神,根据市州申报情况,经会同财政厅、人社厅、经信委、商务厅、农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核,省发改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确定平江县、衡南县、桃源县、赫山区、泸溪县、江华县等6个作为正式申报县(),桃江县、湘阴县、祁阳县3个县作为备选,拟推荐申报国家第三批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组织工作的公开透明,推动试点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探索创新,现对拟上报的地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81-4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地区试点申报工作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就业处

  传真:0731-89991050

  邮箱:hnsfgwjyc@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 

  邮编:4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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