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343号)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7-08-03 00:00
  一、“办法”出台的政策依据 

  1、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出版管理条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1586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要求,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单价的定价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管理,要求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印张单价及零售价格。 

  32016年,根据国家规定出台《湖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暂行一年),其教材用纸规格及印张单价标准均按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975号)的标准维持不变。 

  42017年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基本稳定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湖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343号)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省从事教材出版、发行的单位,以及编写教材的单位和个人,并强化国家关于绿色印刷的理念,明确本办法适用于采用环保材料和工艺进行绿色印刷的教材。 

  2、中小学教材的正文印张、封面、插页价格的制定和调整。 

  一是教材的正文印张、封面、插页价格为不含税价格,由租型费和出版印刷、发行环节的行业平均成本费用、利润两部分构成,循环使用教材价格可上浮20%执行。 

  二是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确定价格标准。 

  三是明确申请制定或调整教材价格须提供的材料:调定价项目、依据和理由、调价幅度及增减额、对学生负担的影响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是制定或调整教材价格应当进行价格成本费用调查,听取学生家长、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及有关方面意见。 

  3、教材用纸及零售价格的核定。 

  对教材用纸作了具体要求,如单色版教材正文用纸不得超过55克,双色版教材正文用纸克重不得超过70克,书法教材练习部分的纸张使用60克轻型纸。规定教材零售价格的计算公式;规定教学地图册、与教材配套的光盘(磁带)的具体价格,以及外省直供我省教材与省内出版教材实行同质同价;明确申报核定教材零售价格的具体要求:教材印制前先将正文、封面技术标准等相关资料报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后,再向省发改委申报核定教材零售价格。 

  4、教材价格行为的监督管理。 

  主要从教材价格公示、成本核算制度、教材出版印刷技术标准以及教材规范发行方面加强监管,同时强调了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教材的相关政策。 

  三、文件出台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1、前期评估。 

  201611月省发改委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复印处召集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就我省中小学教材定价方案召开研讨会,形成一致意见,并要求出版集团先在内部自行进行成本核算。 

  2、成本监审。 

  20171月依法提请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对需调整和确定价格的部分教材用纸进行成本监审。 

  3、征求意见。 

  一是听取出版企业、出版管理部门意见。 

  二是下发《高中阶段课本价格情况调查问卷表》,征求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由各市州选择1-2所中学抽选10-20名学生参与此次问卷调查,共收到约200份问卷,同意价格适当上涨的近180份,约占90% 

  三是下发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市州价格部门意见。 

  四、文件实施的社会效果 

  1、首次将绿色环保印刷的理念写入文件,要求中小学教材必须采用环保材料和工艺进行绿色印刷,落实国家绿色印刷的强制要求,维护了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2、鉴于近期纸浆价格的大幅上涨,我们经调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教材正文、插页及封面用纸共有13种不同克重的纸张,对其中11种克重的纸张维持原定价格不变,只对成本大幅攀升的教材用纸价格(80克胶版纸)进行合理调整,并制定新增教材用纸和新型环保教材用纸(60克轻型纸、65克复合双胶纸、90克雅光纸、180克封面用纸)印张单价。既维持中小学教材价格水平的整体稳定,同时也保证了出版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3、教材价格实行基本稳定和相对动态管理,从收费机制上进行规范,保障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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