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林:精准施策 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发布日期:2017-08-18 00:00

  坚守底线 精准施策 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胡伟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他强调要严密防范化解金融杠杆率和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影子银行风险、违法犯罪风险、外部冲击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地方隐形债务风险和部分国企债务风险8个方面的风险,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确保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重点任务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既是奠基石,更是防火墙,是促进三大重点任务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根本保障。

  湖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金融工作。近年来,我省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服务普惠性增强,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发酵、国内经济金融进入下行“清算期”、金融与实体经济循环不畅、市场主体行为异化等外部性、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因素影响,政府债务、企业杠杆、房地产、金融秩序等一些重点领域的潜在风险和隐患有所抬头,关联性、复杂性和脆弱性趋于上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难度不断增大。对此,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穿于金融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预防为先、标本兼治、稳妥有序、守住底线的原则,将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住当前经济运行良好的有利时机,紧扣重点、全面排查,分类施策、筑牢防线,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既防“黑天鹅”,又防“灰犀牛”。突出把握好四个方面:

  政府债务重在“度”。政府举债搞建设是加快地方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关键是要加快转变发展理念,避免再走靠高负债拉动增长的老路,刹住盲目举债、无序举债、无效举债的风气。目前,我省政府债务率总体不高,风险可控。最突出的问题是地方融资平台过多,且通过各类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违规担保、“名股实债”等方式,形成了数额不小的限额外债务和隐形债务。为化解隐患,一是要把好“前门”。抓紧编制和公布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强化政府性债务的市场化约束。合理安排政府债券的品种、结构、期限和时点,做好发行兑付工作,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积极有序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全面清理整合平台公司,积极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手段盘活高速公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有收益或可以变现的资产,逐步化解限额外隐性债务;对部分扭亏无望的平台公司,完善退出重组机制。二是要堵好“后门”。强化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限额管理和全口径检测,锁定政府或有债务存量,原则上只减不增。高度关注政府隐性债务,加强对融资平台、产业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的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明确政府与企业界限,政府性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财政部门举借。根据新增债务率、逾期债务率、或有债务代偿率等指标,加强对市县债务的监督,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评和离岗审查的重要指标,强化审计问责,做到终身问责。三是要开好“新门”。围绕构建新型地方政府融资模式,加快组建高信用等级的省担保集团,强化市场化融资增信能力;利用政府土地管理和规划手段,探索推广城市运营商模式;综合考虑中长期财力承受能力,把握PPP项目实施节奏,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企业杠杆重在“降”。近年来,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过剩产能行业的企业,由于债务存量大、利息负担重,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不足,债务总量和杠杆率持续攀升,有的只能依靠“借旧换新”甚至“借新还息”来勉强维持日常经营。这也是当前经济杠杆率比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改变现状,一是要集中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以华菱、湘电、湘投金天、新天地等高负债率企业、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强周期资源型企业为重点,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充分发挥省资产管理公司牌照优势,谋划设立债转股基金,引导调动社会资本,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二是要果断处置“僵尸企业”。严禁将“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等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加快市场出清,争取两年内基本完成省级“僵尸企业”出清任务。重点围绕钢铁、煤炭等行业,依法推进化解过剩产能,淘汰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不安全落后生产企业。规范审理破产案件,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快呆坏账清收核销,充分调动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积极性,形成不良资产多元化处置格局。发挥资本市场和各类金融机构在企业兼并重组中的作用,推动“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重组等方式市场化退出,堵住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增信贷份额,为优质企业腾出信贷空间,实现新的价值创造。三是要完善政策配套服务。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针对市场化债转股、企业兼并重组、股权融资、不良资产处置的关键环节,设定行政绿色通道和财税支持政策。建立企业债务动态监控机制。鼓励高负债企业进行内部分流、内部退养、做好社会保险补缴和关系转移工作。加大财政在养老保险和去产能中下岗职工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责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房地产市场重在“稳”。从国际上看,金融风险往往同经济过度房地产化密不可分。目前存量贷款和新增贷款大量聚集在具有高价格、高库存、高杠杆、高度金融化、高度关联性这“五高”风险特征的房地产领域,房地产市场充当了过量流动性的蓄水池。总体上看,我省房地产价格没有特别的大起大落,应对措施也是及时有力的,但仍存在着土地积压多、住房空置率高、中小城市去化周期较长等可能引发风险的突出问题。为化解隐忧,一是要强化需求侧管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让住房回归居住属性。完善土地供给制度,实行“以需定供、以房定地”,科学调整住房建设规划,合理掌控各类房屋、土地的增量、布局和上市节奏。完善商品房预售和网签制度。强化市州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推动棚改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加大公积金贷款发放,继续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严格限制信贷资金用于投资投机性购房。二是要优化供给结构。继续落实房地产去库存、壮大住房租赁市场等已出台的政策。支持和引导投资主体收购闲置地产发展健康养老、旅游休闲等产业。合理引导大中小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互联互通,提高中小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特别是要发展好教育和医疗,增加中小城市对人口的吸引力。三是要推进重点改革。围绕构建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探索推进租购同权改革。完善“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住房品质认定体系,鼓励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立商品房销售价格监审制度,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强化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探索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金融乱象整治重在“严”。金融市场乱象丛生是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大隐患,对此一定要敢于亮剑,敢于刮骨疗毒,不能被市场情绪和舆论绑架。近年来,我省相关案件接连爆发的不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但网上网下的非法集资、无照乱办金融等金融乱象呈现出平台网络化、操作集群化、活动隐蔽化、集资跨区域的新动态,风险防范难度加大。为扭转趋势,一是要严打非法集资。特别是要持续深入打击一些打着精准扶贫幌子,打着“高大上”旗号,花样百出的庞氏骗局。市县两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的属地责任,扎紧篱笆,严防发生大案要案,尽量将矛盾和风险化解在一线。充分利用我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对投资咨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股权投资、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排查,尽早清理非法集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的协同配合,加快处置进度,加大打击力度。做好中老年人、农民工、大学生等非法集资受害高危群体的常态化警示宣教,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二是要严肃金融秩序。联合“一行三会”驻湘机构,着力打击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业务、违法违规套利等严重干扰金融秩序的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风险内控标准、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坚决取缔“无证驾驶”的非法金融机构,禁止一般工商注册企业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严格管控省属非金融国有企业利用低成本融资优势,从事金融理财、股票投资等金融副业。对涉嫌利益输送和权钱交易的监管套利行为,要严肃处理、形成威慑。发挥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作用,积极培育征信市场。三是要严格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抓紧健全完善我省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扎实推进金融监管体系改革,逐步实现金融监管机构的统一归口管理。大力充实专业监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的监管力量,强化金融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地方金融法规建设,落实金融监管问责。同时,把握好金融市场规律,管控好溢出效应和传染效应,防止出现政策叠加和行为不当带来的资金链断裂。高度重视由于风险处置不当引发的“次生风险”,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根源进行分类处置、区别对待。

  总之,我们将全面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组合拳,全面提高金融风险防控与应对能力,让金融更好地为经济行稳致远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作者系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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