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车用天然气价格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0 00:00

湘发改价商〔2018〕176号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资源产品价格市场化,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17]1237号),放开全省车用天然气价格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生产经营者根据供求关系自行确定市场销售价格,时间从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车用天然气价格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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