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6 00:00

湘发改价商〔2018〕657号 

各市州、县(市、区)发改委(局)、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委(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9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各地要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增强统筹能力,加快完善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激励有效、督促到位的工作机制,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断深化。 

  二、落实年度任务。根据《湖南省2018-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我省2018年度改革实施计划,今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33万亩,各地要狠抓落实,不折不扣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见到实效。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地要对纳入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县(市、区)的进展情况每月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基层因地制宜的开展工作,年底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四、建立改革台账。各地要在今年11月底前对本辖区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梳理灌区种植结构、灌溉方式、工程状况、计量设施、水权制度、管护模式、供水成本、水价水平、水费收取、财政补贴等方面的现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需实施改革的总面积及相应改革任务,并将有关数据录入国家水价改革信息管理系统。 

  五、编制实施计划。各市州要提前制定下一年度改革实施计划,并于当年12月底前报送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省农委。实施计划应明确当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包括当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和上年被批准认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全部面积,并将改革实施面积分解到各县和具体项目区,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各部门责任。 

  附件: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916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



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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