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心总规修改听证会意见及说明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19 09:20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86日下午召开了《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2018年修改)》(以下简称规划修改)听证会,9名自愿报名、随机抽选的听证代表,充分表达了意见,对规划修改表示支持。听证代表共提出意见36条,重复5条,实际意见31条,意见主要涉及区域管控、三区优化、用地调整、基础设施、修规进程等方面,经梳理归纳为10条。这些意见绝大部分为规划修改和公示期间有关方面提出过的意见,均通过认真研究,对采纳情况进行了说明。现将听证意见进一步说明,并公告如下:

  1、提高经营性用地比例的意见及说明

  听证代表建议提高暮云片区等区域经营性用地的比例。

  说明:根据绿心地区的总体定位,合理控制人口增长与房地产过量开发,刚性与弹性管控相结合,规划仅对经营性用地的规模与比例进行刚性管控,而对位置进行合理弹性预留,允许其在片区控建区内部进行调整。

  2、关于范围调整的意见及说明

  听证代表建议雨花经开区按控规边界、天元区新马动力创新园按湘江沿线增加调出绿心地区的面积。

  说明:按照从严从紧和调优调好的要求,对雨花经开区范围调整,本次规划修改已将长株潭三市城市总规与绿心总规相矛盾的区域,且由省政府批准按城市总规实施了的工业园区调出绿心;对天元区新马动力创新园,本次规划修改沿天元区新东路已进行了优化调整(调入0.34平方公里,调出0.18平方公里)。

  3、人口及用地规模的意见及说明

  听证代表建议增加绿心城乡人口及建设用地规模。

  说明:基于绿心地区的生态保护要求,以及城乡发展现状及需求,对绿心地区的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了合理控制。2010版绿心地区总体规划,规划期末城乡常住人口为2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0万人,乡村常住人口6万;城乡建设总用地规模规划期末为66.99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58.14平方公里,乡村建设用地8.85平方公里;本次规划修改后,绿心地区规划期末城乡常住人口为3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3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6万;城乡建设总用地规模规划期末为66.99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54平方公里,乡村建设用地12.99平方公里。

  4、禁、限开区项目转型或改扩建意见及说明

  听证代表建议应考虑201331日前禁、限开区内已建成项目转型或改扩建问题。

  说明:关于此类问题,绿心条例第12条以及规划修改文本第167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5、建立补偿机制的意见及说明。

  听证代表建议完善补偿机制,统一补偿政策。

  说明:此类建议属于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配套政策,将按绿心条例及绿心总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

  6、建筑控制线管控方面意见及说明

  听证代表建议放宽湘江昭山段100200米建筑控制线。

  说明:坚持生态优先、从严从紧、调优调好,规划修改未对原绿心总规该项内容进行修改。对于该范围内历史存在的已建区依法依规处理。

  7、五线管控方面意见及说明

  听证代表建议“五线”(道路红线、基础设施黄线、绿地绿线、水域蓝线、历史文物紫线)仅进行原则管控,不宜过严过细。

  说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五线”管控属于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修改既坚持了从严从紧的原则,又给下位及专项规划留足了空间。

  8、环保督察整改拆除用地管控和调整置换绿心区域建设用地的意见及说明

  听证代表建议环保督察整改拆除的用地可以根据绿心管控要求进行合理开发和再利用;建议置换使用绿心地区暮云镇招商项目建设用地。

  说明:按照环保督察整改及绿心条例的要求,结合绿心总规的管控,依法依规处理与执行。

  9、尽快批复规划的意见及说明

  听证代表建议省政府尽快通过规划成果,为绿心的环境保护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提供依据和指导。

  说明:将抓紧修改完善规划,按程序尽快出台。

  10、关于其他意见及说明

  听证代表还对近远期规划与控规关系,跳马、暮云等具体区域功能定位,交通设施,野生物种保护等内容或文字表述提出建议。

  说明:有关内容已在本次规划修改中作了考虑,个别内容将在下位规划编制中研究论证、酌情考虑。



关于绿心总规修改听证会意见及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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