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5 15:40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做好2020年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发改西开〔202016


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邵阳市、娄底市,江华县、江永县、石门县、桃源县、安化县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文化旅游局: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2020年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及专项实施方案,为做好2020年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与支持区域

1、实施目标:依据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路建设总体设计方案和总体工作方案,按照统一品牌、统一标准、整合资源、创新方式、突出特色的原则,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开展精品线路四个一三年行动计划,即提质升级100个以上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建设1000家以上湘村客栈,引导1000万人次以上体验大湘西精品线路之旅,新增100亿元以上旅游收入。继续推进12条精品线路建设,推动民俗文化产业、生态保护、特色农业、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把精品线路沿线打造成知名的旅游扶贫示范带和游客分流区,带动沿线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2、支持区域: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12条精品线路涵盖的8个市州47个县市区。

二、实施重点及方向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激发民间投资动力和活力,发挥民间投资唱主角挑大梁的主体作用,支持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12条精品线路上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及旅游开发项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建设项目。主要指位于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上,处在4A以上景区或主城区周边1小时左右车程范围内,资源、客源条件较好,采取市场化运作(已有投资主体),对当地旅游产业具有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建设项目,含茶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送客入村重点村能力提升项目。择优支持30个左右(每个县可申报1—2个)乡村旅游精品景区,确保建设一个、受益一个。建设内容包括:1)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包括游客服务中心、自驾车营地、生态停车场、旅游氛围景观设施(含景区立牌和线路logo等标识标牌、服务驿站、主题雕塑、文旅IP、导览图、观景平台、标志性石景等)、信息化设施、旅游厕所、环保设施等。2)旅游景区配套服务设施。包括家庭旅馆、特色民宿、乡村度假客栈、旅游商品示范店等。各地应坚持乡村旅游的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围绕文化创新创意的乡村旅游发展主题,满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需求,加强景区功能的配套完善与提质升级,不断丰富山地度假、沉浸式文旅体验、旅游演艺、健康养生、户外运动、研学活动等旅游新业态,根据当地实际和上述建设内容,合理确定建设项目。3)送客入村重点村能力提升类。选择送客入村游客量较大、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水平较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特色村镇,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提高旅游接待能力。4)茶旅融合发展示范类。推进包括原生态茶园观光休闲、健康度假基地、实践体验基地、茶文化主题公园、茶文化博物馆等项目建设,打造以茶兴旅、以旅促茶的茶旅融合发展模式,开发文化、生态、休闲、体验、教学等各类茶旅产品。

2、精品线路旅游开发建设贷款项目。包括自驾车营地、游客服务中心、特色氛围景观等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贷款项目;节点或景点集群(特色村镇)旅游开发建设贷款项目(不含旅游公路、4A以上大型景区建设贷款项目)。

3、旅游交通标志提升项目(第二批)。按照大湘西地区旅游交通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在原有旅游交通标志体系建设基础上,补充完善新增节点景区、新增3A及以上旅游景区、新增景点集群(特色村镇)、乡村旅游精品景区、自驾车(房车)营地、湘村客栈群等旅游交通标志标牌,进一步营造旅游氛围,提升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品牌形象。2019年已安排过的27个县市区本次不再支持。

4、非遗等旅游商品开发项目。为加强大湘西地区非遗生产性保护和特色文创商品推广,结合消费扶贫、送客入村等政策,鼓励旅游及文创产品规模化开发。对非遗商品、民族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等特色旅游产品、文创产品(如结合12条精品线路主题,设计文创IP)开发及获奖产品孵化进行支持,打造一批有档次、有特色的湖湘文化旅游商品。对非遗演艺节目和可供游客欣赏、体验、互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项目进行支持,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演艺节目。

三、安排原则及支持方式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在支持方式上,对乡村旅游精品景区项目、旅游交通标志体系提升、非遗等旅游商品开发项目,视建设规模给予投资补助;对旅行社送客入村、宣传营销、人才培训等项目,视情况给予奖补;对精品线路旅游开发建设贷款项目,给予贴息支持,申报贴息补助计算时间为20191-12月。申请贴息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投资补助支持。

1、突出重点优先支持吸纳民间投资为主或利用金融资本的项目。支持交通便利、贴近群众、功能合理、规模适当的项目。

2、从严规范。项目安排与计划执行情况挂钩,对近两年安排的计划项目未开工或专项检查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县市区压减资金规模。同时,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所报项目应符合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3、定向倾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促进我省深度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对我省11个深度贫困县,在项目申报条件及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照顾。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除茶旅融合发展示范类、非遗等旅游商品开发项目外,其他项目建设地点应在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的节点或景点集群(特色村镇)范围内。

2、前期工作已完成或已开工项目。

3、乡村旅游精品景区项目:(1)交通方便,位于4A以上景区或主城区周边(1小时左右车程范围内);(2)资源条件较好、游客较多;(3)已建好部分旅游设施,已开发部分文旅产品;(4)已实行市场化运作(已明确投资开发主体);(5)申报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6)以单个特色村镇(景点集群)或景区节点申报,不得整县打捆申报(同一景区含多个特色村镇的除外)。送客入村重点村能力提升类项目,要求所在村2019年旅行社送客入村省平台有效人数累计达5000人次以上。茶旅融合示范类项目,要求具备较好的茶产业与旅游业发展基础,建设内容符合茶旅融合发展方向,预期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良好,对当地茶产业、旅游业发展和帮助农民致富有较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4、非遗等旅游商品开发项目: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授权证明,并取得正规的开发手续,有显著的市场化、标准化、产业化特征,对当地扶贫、居民就业、文创产业具有一定的带动效益,重点支持省级(含)以上文创商品类比赛获奖产品的孵化和相关非遗产品生产线建设改造,以及旅游景点剧场演出、实景演出等非遗演艺节目。

5、申请贴息补助的项目,贴息期不超过三年。

(二)材料要求

1、市州及县市区发展改革、财政、文化旅游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文件。

2、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建设项目资料一式五份。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1)乡村旅游精品景区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业主基本情况、建设的必要性(含资源条件和现有接待能力、市场分析和效益分析)、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期限、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及项目进展情况等。(2)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包括项目建设规划图、主要配套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效果图、已开工项目的景观设计图或施工图、旅游区(景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等。(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规划选址意见、土地流转合同或用地审批意见、施工许可证等(根据相关规定或项目实际情况不需要办理相关前期手续的除外)。(4)项目建设现场全景照片(附拍摄时间、照片说明)等。

3、精品线路旅游开发建设贷款项目资料一式两份,附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业主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条件落实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银行贷款合同及贷款到位证明、支付利息清单、银行付款单据和发票、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

4、旅游交通标志体系提升项目(第二期)资料一式两份,附旅游交通标志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单位、设置地点、版面信息、规格、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5、非遗等旅游商品开发项目资料一式五份,附《项目申报书》,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申报表。(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备案文件;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生产许可证等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及项目进展情况;今后运营方式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提供供货商签订的正式合同(含报价、设备清单)、发票或付款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非遗名录、获奖证书。(4)旅游商品高清照片,展示产品艺术性、功能性等特色的图文介绍资料。(5)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6、项目业主及县市区发展改革、财政、文化旅游部门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项目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材料,并对项目资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文化旅游部门对项目资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现场核查有关内容,筛选出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报市州发展改革、财政、文化旅游部门;市州发展改革、财政、文化旅游部门对项目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联合行文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其中,江华县、江永县、石门县、桃源县、安化县发展改革、财政、文化旅游部门联合行文直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3、市州(县)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于202025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及申报文件电子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湘西地区开发和对口支援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县(市、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建设项目申报表

2——县(市、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旅游开发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

3——县(市、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旅游交通标志体系提升项目(第二期)申报表

4——县(市、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非遗等旅游商品开发项目申报表及申报书

5——市(州)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申报项目汇总表

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湘西地区开发和对口支援处

0731-89991041。邮箱:dxxqmxk@126.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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