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何灵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湘发改人〔2016〕977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研究同意:
何灵芳同志任省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时间自2016年8月8日起计算;
刘飞、张涛、付蕾同志任省能源局综合处干部;
孙景新同志任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办公室干部;
以上4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时间自2016年9月14日起计算;
冯亮、黄双凤、孙璐、梁媛同志任省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干部;
以上4同志试用期为一年,时间自2016年10月24日起计算。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