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高杰、刘亮亮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湘发改人〔2017〕1125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研究同意:
高杰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副主任科员;
刘亮亮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处副主任科员。
2017年12月5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杰、刘亮亮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685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