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0:00 【字体:

湘发改价费2017564

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省直管县发改委(局)、财政局:

    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我们对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现予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本次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按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表

  2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赔补偿费和公路占用费标准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7615




附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9766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