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17年7月28日—7月31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地区处
传真:0731-89990806
邮箱:hnfgwdqc@163.com
关于推荐衡阳合江套申报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示范创建工程的公示
976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