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18年03月27日 00:00 【字体:

根据《2017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实施方案》,我委按照市县统筹、权责下沉、突出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从市州公开申报的项目中,严格筛选了80生态环境整治“五结合”工程拟纳入专项计划。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省财政资金发挥效益,按照《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制度》(湘发改投资〔2015315)文件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现将拟安排的2018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8327—329)。在公示期限内,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洞庭湖发展处 0731-89990880(传真)hndthfzc@126.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路8号省发改委洞庭湖发展处(邮编 410004

附件:2018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关于2018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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