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6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实施方案》(湘发改办〔2024〕601号)等文件精神,经省直相关部门数据采集、评价测算、党组会审议等程序,并报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拟推荐下列园区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对象,现予以公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长沙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兴经济开发区、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沅陵产业开发区、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邵东经济开发区、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附联系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督查室提出申诉复核。
举报电话:
0731-89990804 (省发展改革委园区处)
0731-89990312 (省政府督查室)
举报邮箱:
hnsfgwyqc@163.com(省发展改革委园区处)
hnszfdcs@hunan.gov.cn(省政府督查室)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