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改图解】湖南省政府出台26条政策措施 助推服务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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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8-10-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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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共享经济、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这一部署要求和国务院批准出台的《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实施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具体行动,是今后一个时期湖南省服务业创新跨越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于提升我省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意见》重点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出要以提高服务业供给质量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壮大新经济、发展新产业、推广新技术、培育新消费为重点,以创新、集聚、融合、开放、品质、协调发展为路径,推动全省服务业动力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

  《意见》着重提出了新时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发展路径、载体支撑和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26条政策措施。提出到2022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55%以上,新兴服务业蓬勃发展,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大幅提高,形成一批产业突出、特色鲜明的新兴服务业集聚区和产业集群,为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贡献。

  《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七大路径。即:实施创新领跑者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施一批重大服务业创新示范工程、重点项目、领军企业和服务平台;推进集聚示范工程,对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给予省级工业园区同等政策待遇,力争到2020年,打造50家左右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建设一批服务业特色县、特色小镇;开展跨界融合行动,推进服务业与农业、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服务业内部跨界融合发展,加强大数据交易监管,建设“潇湘云”数据共享平台;提升开放发展水平,加大服务业招大引强力度,对现代服务业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大力引进带动性强、投资规模大及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的服务业企业总部项目;提高服务业文化内涵,推进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引领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构建富有创意、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体系;打造湖湘服务品牌。建立质量保证金制度,积极开展国家、省相关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推进核、极、带区域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小城市主动承接区域性中心城市服务需求,在互联网+”精准扶贫和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方面给予支持。

  《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五大载体支撑。即:扶持壮大创新企业,经认定纳入省级服务业双百工程的研发设计、检测检验、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类重点企业,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建立服务业创新企业奖励制度,年度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全省前100位的服务业创新骨干企业,可按企业投资规模及贡献度,给予一定奖励;推进实施创新项目,建立服务业创新发展重大项目库,对库内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或参照管理,优先申报国家、省预算内资金;培育建设创新平台,经认定的重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符合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引进培育创新人才,实施湖湘服务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和湖湘工匠创建工程,定期推出一批现代服务业紧缺急需的职业培训项目,对参加培训并合格人员给予适当补贴,对服务业创新人才按规定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优惠;深化改革创新试点。支持郴州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在文化创意、现代物流、旅游休闲、信息服务、现代金融、健康养老等领域开展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改革创新试点区域比照享受郴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相关支持政策。

  《意见》提出要落实六大保障措施。推进机制方面:完善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和全省服务业创新发展推进大会。探索建立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评价机制,采取用地指标追加等方式对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成效突出的市州、县市区给予奖励。财政支持方面:逐步加大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服务业重大创新企业、重大示范项目、示范性集聚区和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将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纳入省级园区新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奖补范围。投融资方面: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服务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产生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代偿风险给予一定的补偿。选择1-2个服务业集聚区开展服务业融资试点。土地保障方面:对大数据、物联网、视频文创等新兴服务业项目,可按规定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经依法批准,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等用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在5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5年期满需办理相关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对生产企业直接用于物资储备、中转、配送、分销作业、运输装卸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其性质可认定为工业仓储用地。降低税费方面: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及投资服务业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给予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申请参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按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创新监管方面: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设置服务业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允许快递、零售等行业实行“一照多址”,允许分支机构使用总部取得的资质证书,分支机构的管理由属地管辖。允许经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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