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09:26 【字体: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9362 

  

各市州、县(市、区)发改委(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668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支持各地推进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收费行为,结合我省实际,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收费的范围和标准。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导向,有条件的地区财政应加大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校内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目前暂定全省城市、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可以向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并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的学生家长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州发改、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质价相符、非营利原则,依据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试行标准,试行两个学期,到期后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制定正式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期。 

   二、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收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每学期初需主动向家长告知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收费事项、费用开支等工作方案,并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收费。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规范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行为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资源、场地(如校园书店、图书阅览室、活动室、体育馆等)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以及开展体育、艺术、科普、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儿童适宜影片、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提倡对个别学习困难的学生、贫困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四、严格课后服务费收支管理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专项用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五、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发改部门要立足当地实际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督促学校做好收费前的政策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具体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学校应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1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2019528 

 



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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