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 | 开展“放管服”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确保改革政策落地生根结果见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6月08日 00:00 【字体:

湘潭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市“放管服”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以促进改革政策落地生根、结果见效,使企业增强“获得感”。

督查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6月中旬结束,从市优化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放管服”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内容主要是《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71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潭政发〔2016〕16号)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潭政发〔2016〕14号)两个文件的落实情况。其中,对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督查,重点检查开展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时是否执行了文件规定的处理决定,是制定和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是否及时修订和更新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是否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是否指导并督促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对“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主要包括:委托下放、见章盖章下放双方签订行政委托协议书及对外公开情况下放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委托部门和受托单位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及具体监管情况;下放权限的办理数、质量情况,承接部门的承接能力及执行法定条件、程序、期限、要求等情况;市直部门对其已经委托授权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情况;园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每个行政权力运行的流程和办事指南对外公开情况;行使下放管理权限而产生和处理行政纠纷案件情况;下放和承接权限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督查采取单位自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先由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开展自查收集整理相应的佐证资料形成自查报告,后由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阅案卷等方式开展现场督查,力求通过督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湘潭市优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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