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低谷时段充电,保障电网运行安全,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以及国家关于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相关要求。我委起草了《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试行分时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6月21至6月2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6月27日,共计收到反馈意见6条,其中采纳1条,不采纳5条。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通知内容并布置落实相关政策。
关于对《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试行分时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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