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限塑禁塑 协力建设美丽湖南的建议》的答复:
我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全面贯彻国家《“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等有关部署,在完善制度、加强考核、任务推进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坚决落实“限塑减塑”要求。
一、关于制度建设。2020年,我省印发了《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印发了《湖南省塑料污染治理部门分工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2022年,我省发布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要求“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和本省要求的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夯实了塑料污染治理的法律基础。
二、关于全链条治理。一是督促电商平台落实责任,在电商领域开展限塑倡议。鼓励电商企业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引导电商企业做好塑料废弃物回收和利用。指导电商企业在网购、物流、配送等环节推广使用可降解材料包装,同时回收纸箱重复利用,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二是强化邮政行业塑料治理。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和“限塑令”,推进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部分市州通过国家、省、市财政奖补资金引导,大力推进标准周转筐购置租赁,从而在流通环节减少商品过度包装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三是强化质量监督抽查。将塑料购物袋、农用薄产品列入年度重点监管目录和监督抽查计划,全年共抽查农膜产品184批次,抽查塑料购物袋产品368批次,针对不合格产品均已及时闭环处置。督促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洗护化妆类产品等淘汰类塑料制品的行为。四是健全标准提高认证。立项发布3项生物降解材料地方标准,配合制定并发布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范。在推动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上,获得认证企业3家、发放认证证书4张、发证机构2家,为绿色可循环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五是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监管。鼓励从事食品销售的商超门店、社区团购群体、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市场主体商户参与自我公开承诺,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和禁限塑要求,全年共有3.3万家主体商户做出自我公开承诺。
三、关于表彰奖励。开展表彰奖励必须严格遵循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发〔2017〕2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8〕69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湘办发〔2020〕10号)等规定。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和年度计划制度。省级表彰奖励项目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等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省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项目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等,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报国家表彰奖励机构备案。省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项目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个。其他各级各部门不得擅自进行项目审批和开展计划外表彰活动,每年的评选表彰项目需要按规定申报,获审批通过后方能开展。
四、关于宣传引导。2023年,我委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湖南省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提出了33项工作任务,要求依托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减塑日、绿博会等,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宣传推广力度。近年来,我委及相关部门均结合节能宣传周、环境保护日、减塑日等开展了“限塑减塑”政策宣讲,组织相关媒体持续加大宣传力度。
目前,我省已将塑料污染治理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纳入省污染防治攻坚考核细则,同步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垃圾分类、节约型机关、文明创建、旅游景区和宾馆酒店星级评价等考核。下一步,我委及相关部门将加强研究,着力做好塑料污染防治政策宣传,推动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