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在长株潭融城区域创新打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打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2019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公布浙江嘉湖片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等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旨在通过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方面的试点试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融合发展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国家层面暂无开展第二轮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的工作计划。2024年7月以来,国家和省级层面陆续启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并对长株潭都市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行重点支持,建议雨湖区立足自身区位优势,加快融入长株潭一体化发展。
二、关于支持雨湖区城乡融合发展
1、加大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湘潭市雨湖区县域经济发展,支持湘潭市雨湖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2025年乡村振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专项,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初审通过,预计支持中央预算内资金4000万元。
2、加强用地保障。2024年,省自然资源厅完成湘潭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园暨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一期)项目用地保障,涉及规划用地总面积220余公顷。根据省人民政府下发的2025年度全省重点项目清单,涉及雨湖区的重点项目有2个,分别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领域,截至目前上述2个项目已全部审批完成,涉及用地总面积8.9424公顷。加大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力度,对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应保尽保,2024年度批准湘潭市雨湖区7个集体建设用地项目,涉及用地总面积6.6474公顷;2025年一季度已审批集体建设用地项目1宗,面积0.0573公顷,有力保障雨湖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
3、推进土地政策集成创新。2024年,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湖南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4版)》,明确农村三产融合用地的内涵、范围、类型、利用方式等,强化农村土地要素供给。2025年,即将出台湖南省建设项目用地要素保障政策指南(2025版),不断完善土地要素保障全流程制度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4、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23—2024年,我省湘潭市湘潭县等12个县市区纳入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范围。试点期间,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湖南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共43项,初步构建了基本入市规则,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提供了“湖南经验”。试点工作已于2024年底结束,试点地区已暂停入市工作。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有序推进入市改革的政策性文件。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支持我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持续加强对各地入市潜力摸排、制度设计、项目储备、入市程序、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相关方面的业务指导。建议湘潭市雨湖区进一步调查分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量、规模和分布,摸清符合入市条件的项目,做好入市前期准备工作,夯实入市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