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岳阳打造中部地区化工品仓储物流中心的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打造煤炭‘中转站’”
省国资委积极支持岳阳打造中部地区化工品仓储物流中心,前期已推动湖南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于1月13日在岳阳揭牌成立,助力建设煤炭集散交易核心基地。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继续协调相关省属企业参与化工仓储物流资源整合、平台搭建及项目合作,支持与央企、地方开展协同合作。
二、关于“出台赋能‘政策包’”
1、关于“拓展岳阳化工品运营资质”
(1)关于“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水上运输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禁止通过内河水域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范围,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和水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消除危害后果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规定并公布。省级层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无职权拓展水上运输危化品的业务资质。
(2)关于“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铁路运输资质”。根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议属地政府按照该事项的管理权限协调地区相关铁路监管部门。
(3)关于“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存储资质”。建议属地政府按照该事项的管理权限协调应急管理部门。
(4)关于“出台高速路危货品运输管理规定政策”。建议属地政府按照该事项的管理权限协调公安部门道路交通管理机构。
2、关于“申请化工产品海关专管仓库”
省商务厅与长沙海关、岳阳属地海关进行了专项对接沟通。化工产品海关专管仓库(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的设立、审批及监管工作,属于海关法定职责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营保税货物储存业务须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为化工品专管仓设立提供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2023年第263 号令修订),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适配散装液体化工品存储需求,由直属海关审批、报海关总署备案,且明确了企业注册资本、仓库容积、安全资质等硬性准入标准。同时,化工品属于危险品类,仓储经营还需遵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取得对应经营及港口仓储资质。目前我省暂无化工产品海关专管仓库设立先例,因涉及危化品特殊监管,审批敏感度高,部分环节存在提级至海关总署审批的可能性。
为科学稳妥推进该项工作,建议岳阳市先行全面开展化工产品海关专管仓库设立可行性评估,对照海关、应急管理、消防环保等各项准入标准,完善仓储场地规划、企业资质申报、安全评价、应急预案备案等前置准备工作。如经评估论证确有实际建设需求、各项硬性条件均达标,可按法定程序直接向属地主管海关提交设立意向及正式申请,由海关部门依规开展初审、现场核验与层级审批工作。
三、关于“搭建服务‘大平台’”
4月9日,中国物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在岳阳举行。下一步,省、市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与中国物流集团、中远海运集团等行业头部企业的沟通,积极探寻在化工物流、信息平台与供应链整合等领域的合作契机。同时,充分发挥城陵矶港作为我省唯一通江达海水运口岸的平台优势,用好西部陆海新通道“岳阳-怀化-东盟”国际铁水联运班列、上海及俄罗斯海参崴直航和东盟、澳大利亚、日韩台接力以及长沙、常德、重庆、宜昌中转航线,加强城陵矶港的舱位、箱源和航线资源协调,扶持化工出口型企业做大做强。
四、关于“引入资金‘及时雨’”
我委联合省财政厅常态化指导各市县做好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谋划储备,建立外贷项目储备库并定期更新。下一步,在项目要件齐备、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我委将积极支持云溪区谋划申报外贷项目。
五、关于“纳入国省‘项目库’”
在相关物流项目各项手续完备、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我委将积极支持纳入省重点项目库,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